《经济通通讯社27日专讯》明日(28日)起,合资格长者可与配偶共用长者医疗券。卫生署助理署长何理明在电台节目表示,如有需要,会联络有关长者提供身份证明,确认他们是夫妇,例如若一年内,使用者的婚姻状况多次改动,署方会跟进。
他重申,如决定共用医疗券要先用尽其中一方的券额后,才会扣另一方的券额;若参与计划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共用医疗券,可于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由署方处理取消有关登记。
*署方会随机抽查*
何理明表示,署方会随机抽查,一方面会核实长者报称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会调查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异常情况,例如很多夫妇突然选择在同一个医疗单位选用同一种服务等。
他又提到,如果其中一方长者住在院舍,或者任何原因无法出席登记共用医疗券,申请人可以在网上下载同意书,无法出席的长者要签妥文件,让出席登记的长者带同同意书及对方的身分证副本登记。
*议员建议署方与医疗机构合作*
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委员陈凯欣表示,措施有助长者互相照顾,亦可以起预防疾病的诊治作用,有助减轻医疗压力,形容是「德政」。她指,长者如果作虚假声明,有机会面临罚款或监禁,加上署方已经表明会抽查及「放蛇」,相信能够减少滥用情况。
她建议署方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如果医生怀疑有人讹称夫妻关系共用医疗券,可以直接向署方反映。署方亦可以举办更多简介会,向长者讲解滥用医疗券的法律后果。(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