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日专讯》竞委会表示,两大网上外卖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户户送对合作餐厅施加的某些要求或会损害竞争,如要求与餐厅独家合作、在平台提供最低价格等,可能违反《竞争条例》。稻苗饮食专业学会会长徐汶纬欢迎竞委会的调查,认为开放更多外卖平台加入市场,可让饮食业及市民有更多选择及更好服务。
徐汶纬指,他营运的餐厅有与其中一个外卖平台独家合作,平台收取较低的佣金,提供推广优惠,并限制餐厅不能与其他市场占比超过1成的平台合作,但他指业界难以判断平台的市场占比,而小型平台服务范围细,餐厅未必会考虑合作。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外卖平台有机会触犯《竞争条例》针对扭曲及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包括合谋协议及滥用市场优势,防止他人加入市场竞争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