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基本医保报销全部纳入保障范围】5月15日,北京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负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本市医疗救助保障范围。通知中明确,未享受社会救助的本市户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如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相关因病致贫家庭认定条件的,可享受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同一自然年度内只可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