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通知 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4-26 17:47:32来自:河北日报字号:T  T

原标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安全、绿色发展主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落实全省水土保持规划,严格管控人为水土流失,科学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到2025年,水土保持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智慧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9.96%。到2035年,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4.07%,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

(一)划定水土保持重点管控区域。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范围,调整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范围,落实差别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制定陡坡地划分导则,以县为单位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并公告,依法严格管控。定期开展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监测评价。

(二)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力度。重点在太行山、燕山、坝上地区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退化草原修复提升工程、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对重要水源地和河流源头、湖库周边、水蚀风蚀交错区实施重点预防保护,采取封育保护、禁牧、治理修复、面源污染防控等措施,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三、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三)健全监管服务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服务体系,制定河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明确分区域、分行业差异化管理措施,实施精准监管服务。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制度,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

(四)加强协同监管。健全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工作机制,对造成人为水土流失、损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联动执法。健全与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指导。推动各级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五)强化精准监管。开展常态化、多频次覆盖全省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完善遥感解译判别、核查认定和问题销号标准,全面监控、及时发现、精准判别人为水土流失情况,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加强对水土流失风险的监测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分别采取免打扰、预警示、严监控措施。

(六)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以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设计、施工、验收报告编制等参建单位为重点,将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或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编造篡改数据等行为的,依法纳入信用记录,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依法依规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

四、科学治理水土流失

(七)大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太行山、燕山、坝上地区为重点,以流域水系为单元编制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把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结合起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各地要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建立部门统筹协调机制,采取封禁治理、造林种草、沟道整治、梯田坝地建设、矿山迹地恢复、保护性耕作等措施,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推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建管模式,加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力度。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试点,打造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治理样板。各地要完善治理成果管护制度,严格标准规范,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八)推动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制定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燕山、太行山坡耕地集中分布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蓄排引灌、田间生产道路、地埂利用等配套措施,提高耕地蓄水保土能力。将低山丘陵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对坝上地区坡耕地,统筹推进免耕、留茬、等高耕作、地表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九)加快老旧梯田升级改造和水蚀林地治理。定期开展老旧梯田、灾损耕地调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