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日专讯》澳门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今日继续审议《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业务制度》法案,委员会主席陈泽武、秘书林伦伟会后向传媒总结称,是次会议讨论有关法案最后文本,但仍有字眼需要修改,争取下周五(9日)前签意见书,赶得及月中提交大会审议。
*法案建议承批公司可为博彩者开设专有帐号*
陈泽武表示,法案有两项重要修改,其中一项是法案建议承批公司可为博彩者开设专有帐号,存入筹码或用于博彩的款项,包括为存放的目标而暂时接收博彩者的现金,或有价值证券的情况,提供服务需遵守预防清洗黑钱及恐怖主义法律规定,要清楚识别存放主体及保留适当记录,可能是身份证、护照等。博彩中介及合作人亦可以用专有帐户存放用于其业务的筹码或款项,即只可存放自己资金或款项,而非博彩者的筹码或款项。
不法存放罪方面,法案建议承批公司、博彩中介、管理公司、合作人禁止存放他人非用于博彩的款项,处以两年至五年徒刑。
*希望清晰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及徒刑*
陈泽武指出,政府希望清晰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作出以下行为分别处以行政处罚及徒刑,故作出重要修改。法案建议,若博彩中介、合作人或管理公司存放博彩者筹码或款项,处以行政处罚,但博彩中介、合作人或管理公司存他人非用于博彩亦非博彩中介、合作人业务所需的则构成犯罪。
此外,法案建议,如博彩中介、其董事、合作人或该博彩中介在娱乐场任职的员工,在娱乐场接受他人存放的款项或筹码,仅当该等筹码或款项用于娱乐场幸运博彩或经娱乐场幸运博彩赢得的款项,才视为娱乐场进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