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广大教师,对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号召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9月10日是第38个教师节,教育部日前召开“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第11场新闻发布,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就。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十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实现量质齐升,专任教师总数从2012年的1462.9万人增长到2021年的1844.4万人。同时,各级各类教师素质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
“这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成为了支撑世界上最大规模教育体系的‘大国良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表示,未来我国将持续打造“大国良师”,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撑教育强国。
教师也正成为一个热门职业。教育部的数据显示,十年来,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由17.2万人次跃升至今年的1144.2万人次。
量质齐升
各级各类教师素质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从32.6%增长到70.3%。
国家兴衰系于教育,根本在教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教师队伍整体面貌发生了格局性变化,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任友群表示,十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制度体系完善健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高位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出台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文件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尊师、强师、惠师政策,基本形成了科学规范、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的教师制度体系。
十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实现量质齐升。据介绍,我国专任教师总数从2012年的1462.9万人增长到2021年的1844.4万人,增幅达26%。同时,各级各类教师素质不断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从32.6%增长到70.3%,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超过50%,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从22.9万人增长到42.4万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从6.9万人增长到13.2万人。
在教师队伍质量提升方面,地方的数据同样亮眼。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汤筱疏告诉记者,浙江省现专任教师规模达到70.6万人,十年增幅26.9%,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达到3545人,十年翻了两番。
中国特色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也在十年间建立建强。任友群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以215所师范院校为主体、510所非师范院校共同参与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实现由“中师、专科、本科”三级教师教育向“专科、本科、研究生”三级教师教育跃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十年来,我国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也在走向深化,更好地满足了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同时,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实行,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由17.2万人次跃升至今年的1144.2万人次。
就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中央编办四局副局长张文斌介绍,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如期达到或高于国家基本标准,有效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城乡均衡配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张文斌表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是新的起点,机构编制部门将在此基础上,与教育部门协同配合,持续跟进,落细落实,及时针对学龄人口、生源结构等新变化,不断做好区域、学校、学段、学科间师资力量的统筹优化和动态调整,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出实效,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教师职称改革与教师利益息息相关。十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教师岗位和职称改革,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学校,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不仅如此,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升。任友群表示,我国已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各地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发放能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
没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就很难培养出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十年来,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取得重要突破,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度着力完善,紧缺领域人才培养不断强化,通过实施好重大人才专项,加强高端智库建设,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建设体系。
未来,高端紧缺专业教师队伍的储备和支持还将进一步提升。任友群表示,今后要推动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的数量,要将博士后人员作为补充师资的重要来源。
值得关注的是,十年来,我国教师队伍短板在加速补齐。其中,通过持续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