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6日专讯》旅游业新规管制度将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七项为全面实施新规管制度而制订的附属法例。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旅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推展全面实施旅游业新规管制度的筹备工作,并于今年2-4月就附属法例等细则进行行业谘询。总括而言,业界普遍期望旅游业早日平稳过渡至新规管制度。
发言人指,附属法例按照《旅游业条例》的框架制订,并反映业界在行业谘询中提出的意见及旅监局经详细研究和讨论后达成的共识。有关立法建议获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支持。
七项附属法例当中,《2022年(生效日期)公告》指明今年7月4日为《条例》中与过渡安排相关条文的实施日期,而9月1日则为馀下尚未生效条文的实施日期。根据《公告》,旅监局可于7月4日起与旅游事务署辖下的旅行代理商注册处、香港旅游业议会和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始交接工作,并于9月1日接管发牌、行业规管、管理旅游业赔偿基金和向旅行代理商徵费等法定职能。在新规管制度全面实施前,现有旅游业的规管制度继续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