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改未保条例,未经父母同意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时间:2022-02-18 16:59:52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时报网讯,据上观新闻,2月18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案。新修订的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一审稿,最终通过的条例新增一条规定,“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与未成年人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交易行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