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医的角度来说,人与自然环境是一体的,犹如草木四季荣枯。”
县域养老“观”
在老龄化加速来临之际,养老三大支柱的构建成为重中之重,不过当我们的视角下沉到更广泛的县城以及村镇,养老又是另一番景象。我们在村镇看到了新农保的高渗透率,也有向特困人员提供托底保障的敬老院,但当下,还谈不上更多养老保障的构建。县域养老,任重道远。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这句话用在老人身上便凭空多出些许悲与幸。
2022年正月初七下午,田间初雪还未消融,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马坳镇敬老院内,58岁的院长樊炳炎如往常般在各家老人房门口的过道巡视一圈,院内老人或从房间窗口探出头来,或坐在过道的长凳上,还有几位过道上漫步的老人热心地问记者“来找谁”。
“去年是最好的一年,没有一位老人过世。”谈及院内老人的情况,樊炳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称,从2021年至今,院里总共有58位老人,均实现安稳过冬。
据悉,马坳镇敬老院是该镇唯一的一家养老服务机构,由马坳镇政府承办、修水县民政局监督指导,主要为辖内的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的托底保障。
类似的敬老院遍布修水县辖内36个乡镇。记者查询修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得知,截至2021年12月10日,修水县总计有38家乡镇公办养老机构,除渣津镇有2家、义宁(宁州)镇共用1家外,其余乡镇均配备1家,另有修水县社会福利中心、特困失能人员照护中心2家。
“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模式
马坳镇敬老院坐落在马坳镇塘三里村3组,于2014年6月搬迁至此,离镇政府机关约1公里的距离,占地72亩,其中生活区40亩、生产区20亩、道路12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整体设施偏新。也就是搬迁当年,原本担任塘三里村村长的樊炳炎被推举任该院院长一职。
乡镇敬老院的院长多由当地村干部转任,据2021年修水县全丰镇发布的敬老院院长招聘公告,其中报名条件便包含,“具有修水县全丰镇户籍的男性居民,曾经担任过村书记、主任或从事过敬老工作的优先考虑。”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有其独特的一面,《乡土中国》中曾提到,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样的招聘要求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礼治秩序这重保障。
“农村老人的参与度相较于政府投入程度来讲,还有待提高。”樊炳炎感叹到,院内总计床位80个,实际居住人数58位,而马坳镇的五保户总计有180多位,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人数仅占三分之一,其余均在家分散供养。
究其原因,他认为,一方面,老人的思想观念还未转变,认为作为五保户住进敬老院是一件丢脸的事,对公办养老机构等国家养老优惠政策不理解;另一方面,部分老人的亲戚更乐意老人在家,能帮忙干活,甚至可在政府补助方面得些好处。
何谓五保户?就农村五保户来说,国务院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下称《条例》)中提到,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条例》指出,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供养形式主要分两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可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随着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救济和福利院供养制度的逐步建立,国务院于2016年再次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后经过地方落实,以江西省为例,将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均转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系内。
2020年6月份修水民政局印发的《修水县乡镇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中便将敬老院的服务对象称为特困人员,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这三大条件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大资金来源支撑
目前,马坳镇敬老院的服务对象均为老人,58位老人中,57位属于特困供养,1位社会托养;配备的工作人员约6位,由在编人员和院内互帮互助的老人组成。
《细则》规定,“供养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一般按照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分别为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配备护理服务人员。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合理配备使用社会工作者。”
樊炳炎向记者介绍称,在基本保障方面,院里必须保证每日三餐有荤菜,不吃剩饭剩菜,早餐为猪肉炖粉条或者面条,中晚餐按要求为三菜一汤,兼顾老人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确保瘫痪的院民身上干净整洁、每日进食;打扫院内外环境卫生。
资金收支方面,敬老院收入来源由财政拨款、社会捐助、院办经济三大块组成,民政局拨款至敬老院指定账户中,自理人员按每人每月670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