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对人大建议答复中表示,将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导地方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综合保障功能,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和维护好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