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9月14日,教育部、人社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从业人员禁止行为“红线”。包括禁止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禁止在教学、培训等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