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发布消息,为促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除举办赛事以及进行维修保养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放:除季节性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外,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开放期间,每天平均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公共体育设施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当全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