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消息,8月28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暨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民中心举行,省住建厅党组书记赵坤、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出席了活动。记者了解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据介绍,目前,全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建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1690个城中村、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5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4000吨/日,可回收物的市场化回收量5500吨/日,回收利用率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