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报道,7月1日起,广州现金奖励垃圾分类先进个人、家庭和单位,最高3000元。6月11日,记者自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已正式印发。《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广州市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将获得通报表扬、奖金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