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消息,5月29日,上海市教委发布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做出要求。上海市规定,3月份起,大中小学开展在线教育(中小学在线教育从3月2日起开始),各类学校可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同时幼儿未来园情况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