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足协官微5月8日消息,中国足协应各级俱乐部的普遍要求,提出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协商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26条倡议。其中提到,适度调整或延迟支付部分薪酬,建议调整幅度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但具体方案应由俱乐部与球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此外,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调整其薪酬;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延迟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