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生态环境部门获悉,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日前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减负十条措施(试行)》,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广大生态环保干部担当作为。据了解,十条措施紧贴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实际和基层诉求,从督察前调研摸底、督察进驻会议、调阅资料、督察反馈及督察整改、信访办理、督察问责与激励关怀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