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获悉,环境部近日向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紧急发函,印送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环境部将启动八个专项行动,包括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等。
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
八个专项行动包括:一是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2019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完善。
二是长江经济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推动长江经济带98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三是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19年5月底前,沿江11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各地完成自查问题清单并汇总报送环境部。2019年底前,所有可以立查立改问题完成整改,所有省级和部级挂牌督办的问题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公开。2020年,所有挂牌督办问题基本解除挂牌督办,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
四是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以长江流域现存12个劣V类国控断面为重点,力争2020年底前国控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
五是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2019年完成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实施限期整改方案,依法整治“三磷”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基本完成“三磷”整治任务,推动各地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有效缓解长江总磷污染。
六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选择重庆市渝北区、江苏省泰州市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2019年,试点城市完成排查,并有序推进整治。其他城市完成排查。2020年,各地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
七是长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9年,完成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各级自然保护区自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2020年,开展监督检查,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
八是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以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2019年,建立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技术规范,完成排查。2020年完成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