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属性出发,办幼儿园就不是办企业,办幼儿园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坚守的是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应该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把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来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这是这次我们这个文件从这样一个定位出发,对于近些年在民办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些过度逐利的行为和乱象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性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要求实际上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的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划出红线,明晰底线,这样的目的是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的投资,引导依法依规来办园。
事实上,政府对于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这样一个政策是没有改变的。我们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抑制非理性的、快速扩张的冲动以后,能够有利于更多的有教育情怀,有教育理想的人,来投资学前教育,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地办学前教育,办优质的学前教育。同时,随着各级政府对于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可能有更多的民办园愿意接受政府的扶持来提供普惠性服务,所以从长久的角度来看,整个政策不会影响社会资金兴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更有利于民办园的规范发展、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下一步过度逐利行为治理的工作,目前我们和相关的部门正在积极地沟通,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正在研究具体的对策。下一步我们将共同对相关的企业和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不同的情况按照《意见》的要求分类提出一些治理的要求。具体的一些政策还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