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报道,辽宁省政府日前发布《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自本月起,辽宁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至少每月向社会公开1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应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到2020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