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新闻网消息,从河北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9月4日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0月1日,我省《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将实施,将收严化学需氧量(COD)等5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