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商务厅获悉,为持续营造浓厚的全省全民总动员促消费氛围,进一步激发网络消费市场潜力,着力打造贵州电商发展联结消费、产业、品牌三大矩阵,贵州省将对依法注册经营的贵州全品类电商法人企业进行奖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30万元。
此次奖补支持对象为在淘宝、天猫、抖音、京东、美团、拼多多、一码贵州、多彩宝等电商平台依法注册经营的贵州全品类电商法人企业。同时要求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此次奖补资金采取事前申报、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按电商企业在今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实际销售实物类商品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前20名分四个档次进行奖励,原则上奖励资金不超过销售额的10%,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30万元。其中,第一档次分别奖励30万元(2名)、第二档次分别奖励金额20万元(3名),第三档次分别奖励10万元(6名),第四档次分别奖励6万元(8名),奖补资金总计228万元。
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须在今年12月4日前完成申报,可自行在“贵州省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向属地商务局申报并提交项目信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逐级在省商务厅项目信息系统内进行审核把关,省商务厅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综合评定的形式确定最终评定名单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