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安排
时间:2018-12-17 17:39:43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三部门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安排

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安排。围绕通知的背景、对行业影响以及未来发展,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在7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了介绍。

李成钢说,通知明确“按个人物品监管”原则,体现了稳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的延续性,总体符合行业特点,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更长期地进行商业谋划和布局,并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长。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参与跨境电商零售交易各方的责任,并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李成钢认为,这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安全。

与此同时,通知还体现了同《电子商务法》的衔接,特别是在电商平台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这也为通知的实施提供了上位法依据。冯晋平说,这是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促使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并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增加境外优质消费品进口,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王炜说,为配合最新监管安排,海关总署修改完善了“26号公告”,将于近日对外发布实施。同时,根据需要对电商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确保跨境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