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农业农村部就《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允许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将本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再区分强免与非强免)销售给各级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使用者,也可授权其经销商销售。征求意见稿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冷链贮存运输制度,自行配送或委托配送时,均应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