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沪18日上海专电》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上周五(15日)晚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提出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海市将继续对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支持。
不过,《实施办法》提高个人用户的免费牌照申请门槛。当申请人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期限由24个月或12个月统一变更为连续缴纳36个月。此外,《实施办法》还要求,所有申请人的个人名下「既无新能源车,也无燃油车」。
上海市政府官方解读称,基于促进节能减排和缓解交通拥堵考虑,上海市对于名下没有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汽车的个人用户,通过发放免费牌照额度继续支持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于名下已拥有在该市注册燃油汽车的个人用户,政府鼓励个人将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
《实施办法》还提高了单位用户申领免费牌照的要求。在上一轮政策要求「信用状况良好」基础上,《实施办法》增加了「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5人,或者单位自申请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要求。
上海市对使用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新能源汽车报废后,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即所谓的「车牌跟车不跟人」。这样的做法可以避免牌照囤积。上海燃油车牌照仍然需要拍卖取得,目前平均成交价超过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