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1日专讯》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下称《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工信部表示,今次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包括提高了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
其中,换电模式车型除了要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还需提供满足GB╱T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徵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同时,《关于免徵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关于调整免徵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公告》并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