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5日专讯》全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民用无人机)产业高速发展,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电力、气象、海洋监测、遥感测绘、物流、应急救援等领域,但同时因易改装、难防范,容易出现「黑飞」「乱飞」现象,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上产品无统一质量安全标准,一些企业的产品设计不合理,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风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42590-2023),该标准由工信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6月1日实施。实施之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有12个月过渡期,可在实施之日起一年内销售。
《要求》是中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除航空模型之外的微型、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规定了电子围栏、远程识别、应急处置、结构强度、机体结构、整机跌落、动力能源系统、可控性、防差错、感知和避让、数据链保护、电磁兼容性、抗风性、噪声、灯光、标识、使用说明书等17条强制性要求并提出相应的试验方法。其中要求,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应通过网络主动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应当通过无线局域网(Wi-Fi)或蓝牙自动广播识别信息。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时,应具悬停╱空中盘旋、返航、降落、开伞等一种或多种处置能力,遇到导航失效情况,应向无人机操作员提供通知或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