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缴纳医保
时间:2023-04-06 22:00:21来自:中国证券网字号:T  T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4月4日消息,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

通告指出,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深圳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该通告中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政策自2023年4月4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