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建、苏州等14地获准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时间:2022-12-07 17:16:45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公布第三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名单,石家庄市等14个地区入选。三部门还印发《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要求严格遴选企业,保障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提升出口质效规模。

此次新增的地区包括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吉林省珲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山东省潍坊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共14个。

至此,全国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达44个。2019年首批启动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2020年新增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等20个地区。

上述通知明确,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结合本地特点,培育二手车出口相关的维修整备、检测认证、仓储物流、金融信保等配套服务体系。通知要求,支持企业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为企业拓宽市场渠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指导企业通过自建、资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立与出口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售后配件供应,提供维修技术支持,建立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售后服务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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