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工信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积分办法》修改明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