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
意见还提到,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
此外,意见提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原〔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十三五”时期,我国钢铁工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钢铁工业仍然存在产能过剩压力大、产业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产业集中度偏低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更好地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钢铁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效益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突出创新驱动引领,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化高端材料、绿色低碳等工艺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强化产业链工艺、装备、技术集成创新,促进产业耦合发展,强化钢铁工业与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创新。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产能调控政策,深化要素配置改革,严格实施产能置换,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扶优汰劣,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坚持绿色低碳。坚持总量调控和科技创新降碳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供给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遵循钢铁工业发展规律,保持去产能政策的稳定性和前瞻性,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行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5%,氢冶金、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薄带铸轧、无头轧制等先进工艺技术取得突破进展。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工艺结构明显优化,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钢铁市场供需基本达到动态平衡。
绿色低碳深入推进。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
供给质量持续提升。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品种和质量提档升级,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形成一批拥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二、主要任务
(四)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产学研用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行业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和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围绕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