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导读
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下发。
钢铁新建项目是严控新增产能和产量的最关键一节,从项目管理角度上看,项目前期手续中最关键的两个环节是产能置换和备案立项。我们认为,两个文件的出台是整体压减产量政策组合拳之一,意在收紧钢铁新建项目管理。
投资要点
备案管理意见,进一步提高行业门槛
钢铁新建项目备案立项由发改系统负责,2013年钢铁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并且立项权由国家下放到地方,但当时并未出台指导意见,地方在只要满足装备要求和产能置换要求的前提下即可办理钢铁新建项目备案。
此次出台国家层面指导意见,一是规范地方钢铁项目立项管理,二是进一步提高项目门槛。比如明确提出对同一省级行政区划搬迁改造或异地改造项目要有专项论证,对异地搬迁项目规模首次提出明确限制,沿海项目在2000万吨以上,提高了项目门槛,限制省内搬迁。
产能置换办法,细化过程管理严管漏洞
产能置换是由工信系统管理,是项目备案的首要条件。2020年1月24日发文暂停产能置换工作,时隔1年多重新修订。从内容上看,一是加大减量置换比例,重点区域由1.25:1提高到1.5:1,非重点区域由1:1提高到1.25:1。
二是细化置换细节管理,比如明确了新工艺产能置换要求,避免以新工艺名义新增产能;同一冶炼设备原则不得拆分出让,避免置换过程中出让产能不能及时关闭。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执行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