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时间:2020-12-16 16:16:38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设炼铁、炼钢产能均须分别实施产能置换。置换过程中的退出产能数量,按照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产能数量核定;对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退出产能数量按照《产能核算表》进行核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各省(区、市)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进行抽查,同时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钢铁产能置换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设计咨询单位和评估机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地7区和中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向全国通报,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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