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20日消息,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其中,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