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周四发布通知,3月13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今天的通知要求,全市继续严格执行《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注:唐山3月6日延长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钢厂继续暂停部分烧结机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