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保持金融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惩治金融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对此表示,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通过金融反腐促进金融监管、促风险化解,助力金融体系平稳健康发展。
谈及金融反腐下一步工作举措,据张希靖介绍,将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和配合,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威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助力清除破坏金融秩序的害群之马。
二是围绕金融职务犯罪疑难问题制发指导意见或者典型案例,破解实践难题。检察机关将加强对金融领域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认定、金融资本市场运作和犯罪行为区分、虚拟货币财产属性认定、财产性利益和预期收益认定等方面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确保执法、司法标准相统一。
三是在以案促改上下功夫,合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检察机关将梳理和总结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发案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案件标本兼治的综合效用,从源头推动金融环境的净化。
四是多措并举打造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团队,夯实工作基础。检察机关将加强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以更优更强的检察履职推动金融反腐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