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联合发布新修订的《银行营运守则》,内容包括加强数码银行服务披露要求;提高银行服务透明度,提供拒绝开立、限制操作或注销客户帐户的原因;在提高信用额度前必须徵得持卡人同意,亦应为持卡人申请降低信用额度的方便快捷渠道等。
新修订的守则今日起生效,公会指,认可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在6个月内尽快符合最新规定。如需要大规模电脑系统升级,可延长至12个月实施,守则中亦有指定条款可延至18个月内实施。守则还加强数码银行服务的披露要求,并将最新的《G20╱OECD高层次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纳入为一般原则。网上银行服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应能提示客户在进行任何交易前审阅产品资讯和申请详情。
银行公会主席孙煜表示,网络安全及消费者保障至关重要,今次修订主要目的是推动业界加强数码化银行服务安全,鼓励银行在创新及保障消费者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