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严管基金从业人员,禁止奢靡炫富
时间:2023-11-27 17:40:47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27日专讯》中基协上周五(24日)修订并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

《管理规则》明确了从业人员不得有的六项行为要求。具体包括: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欺骗、误导、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行为;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输送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者利益相关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编造虚假、不良信息或者发布、传播不当言论等损害职业声誉、行业声誉的行为;四、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的行为;五、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败坏社会风气、违背公序良俗,奢靡炫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六、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修订后的《登记规则》要求任职的基金经理满足两方面要求,一是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满足对投资管理、投资研究等业务经验的年限要求且最近1年在金融机构从事有关工作,并且通过了协会组织的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另一方面,管理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REITs基金等特殊产品的,在满足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对应的从业经验或者投资业绩要求等。

对于投资经理,《登记规则》要求,一方面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满足对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经验的年限要求。另一方面,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投资经理的,在满足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对应的从业经验和投资业绩要求等。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