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
在近日召开的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如何防范系统性风险与维护金融安全,也成为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扬认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点之一是管理好政府债务,尤其要根据发债原因、债务购买者结构、债务可持续性做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安排。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指出,过去政府兜底与经济持续高增长在稳定金融体系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金融监管的功能,接下来需要严格做实金融监管,包括明确监管政策目标、赋予监管部门专业独立性与权威性、建立监管问责机制、增加监管部门编制与经费等,由监管、财政、央行共同构建一张国家金融安全网。
在业内人士看来,刚刚落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编制)方案也已经体现出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转变。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也表示,下一步将从强化审慎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等方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央行金融稳定局13日晚间发布的专栏文章提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已有序处置化解了一批影响大、带有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大局。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
尊重金融规律,明确监管目标与界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显示,其主要职责中,排在首位的是“依法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
黄益平认为,当前形势的主要变化在于,过去维持金融体系整体稳定的两大法宝——政府兜底和经济持续高增长已经难以为继,而二者使得“DD模型”(银行挤兑模型)在国内银行业失灵,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管的功能。
他进一步指出,我国监管政策在过去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分业监管与机构监管导致监管政策协调性较差,“谁发牌照谁监管”带来了不少监管空白,比如影子银行、数字金融等业务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由于缺乏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管政策容易偏离目标政策;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虽然相对完整,但在执行落地过程中并不理想;监管部门兼具监管与发展的责任,对违约与破产的容忍度比较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不够完善,比如一些政策工具具有很强的微观管理和资本管制的特性等。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黄益平认为,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提法已经对部分问题作出修正。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转变,新的“三定”方案也提到,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坚持既管合法又管非法,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黄益平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优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
一是政府的归政府,将非金融稳定责任尽可能从金融监管中剥离出来。他认为,让金融机构承担政策责任,短期可以降低财政负担,但也放大了金融与财政风险,要更多考虑财务后果的承担问题。
二是尊重金融规律,将规则落到实处。首先,要明确监管的政策目标,包括保障公平交易、保护金融消费者、维持金融稳定,资产价格水平、宏观经济波动、金融行业发展等其他政策目标,应该从监管部门中分离出来;其次,要赋予监管部门一定的专业独立性与权威性,按照确定的政策目标来评价其工作,但不要过多干预其具体举措;再次,在明确职责并确保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对监管政策的实施进行问责;最后,要增加监管部门的编制与经费。
他认为,近年来,监管效果不及预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资源严重短缺,比如人手不够“顾不过来”等。目前,市场结构、产品种类、投资者数量、金融行业的复杂性都已明显增加,但监管部门的编制还尚未跟上这样的变化。
三是由监管、财政、央行共同构建一张国家金融安全网,各方既要密切合作,又要明确分工。其中,监管要承担识别、化解风险的责任;央行主要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双支柱”宏观调控框架下实现币值稳定与金融稳定;财政既要增强出资人的权责利功能,也要对政策性的功能承担一定的财务责任,包括支持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设立。
建立财政货币协调机制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论坛上强调,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点之一是管理好政府债务。他认为,应当从三方面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