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期协10月26日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规范中期协依法依规履行自律管理职责,中期协修订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下称《办法》)。《办法》经中期协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予以发布。
同时,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制定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中国期货行业反商业贿赂诚信公约》因所规范事项已在新修订的《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及其他自律规则中予以规范,符合应当予以废止的情形,经中期协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决定,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