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9日专讯》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今日发布。办法明确增强对金融企业在南沙从事经营活动的吸引力,推动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的承载区。
关于落户支持,对新引进的金融企业,根据企业类型、经济贡献等规定条件,给予单家企业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奖励。
关于经营贡献扶持,根据企业类型、经济贡献、政策衔接等规定条件,在政策有效期内给予金融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最高100%奖励。
至于办公用房补贴,对进驻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的金融企业,给予最高3年免租;对租用办公用房并用于自身实地办公的金融企业,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补贴;对购置办公用房并用于自身实地办公的金融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购置补贴。
另外,每年安排最高1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及服务机构,给予单家进驻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