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31日专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认房不认贷」政策8月31日起施行。
《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显示,为更好满足深圳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表明,将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自8月31日期全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