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日十多家券商官宣下调佣金费率后,今日又有多家券商出手。
8月25日,光大证券、东方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财通证券、方正证券、华福证券等多家券商宣布下调佣金费率。
截至发稿,据不完全统计,前后已有20多家券商官宣下调佣金费率,记者注意到,虽然各家券商公告内容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都是响应最近监管要求,同步下调证券交易佣金,且下调幅度也较为一致:其中沪深交易所,涉及A股、B股、存托凭证品种的交易佣金,将在原有佣金基础上下调0.00146%。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降费让利、降低交易成本是交易端改革的重要方面。多家券商同步宣布下调经手费,是响应监管要求把下调的费用同步让利给投资者。目前整体行业都在行动,预计还会有更多券商在近期跟进。又有多家券商宣布下调佣金费率
8月25日,光大证券发布《关于降低投资者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公告表示,8月28日起(含)投资者通过沪深北交易所买卖股票(适用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将按照以下标准计收经手费。沪深市场A股、B股、存托凭证等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边收取。沪市A股、沪市B股、深市A股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深市B股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1705%双向收取。北交所普通股、优先股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0625%双边收取。
方正证券也发布公告表示,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切实将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自2023年8月28日起,将对存量投资者在原A股股票、B股股票、北交所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基础上,按照通知对应交易品种同比例下调佣金费率。
财通证券也发布《降低投资者交易佣金的公告》表示,自2023年8月28日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存量投资者交易佣金统一进行下调,沪深A股、B股、存托凭证品种、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沪市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竞价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46%。
东方证券也发布《关于公司佣金费率下调的公告》,表示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决定将此次降费全部让利予投资者。东方证券自2023年8月28日起将同步下调投资者的佣金费率。
同步,申万宏源证券也发布了《关于调整投资者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公告》。
华福证券也发布公告称,2023年8月28日起,公司对现有客户证券交易佣金率进行调整。
向投资者让利
多家头部券商“领跑”
昨日,已有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鑫证券、财达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天风证券、财信证券、粤开证券等十多家券商官宣下调现有客户证券交易佣金率。
记者注意到,此次各家券商公告内容不尽相同,但核心内容均是响应最近监管要求,同步下调证券交易佣金,且下调幅度都一致:沪深交易所,涉及A股、B股、存托凭证品种的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46%;北交所普通股、优先股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125%。且都表示此次佣金下调将自今年8月28日起实施。
其中,中信证券“领跑”率先公布,自2023年8月28日起,将对存量投资者交易佣金(含规费,下同)统一进行下调,其中沪深交易所,涉及A股、B股、存托凭证品种的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46个百分点;沪深A股、沪市B股大宗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022个百分点,深市B股大宗交易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0073个百分点;北交所普通股、优先股交易佣金将在投资者原有佣金基础上统一下调0.0125个百分点。
国泰君安随后宣布,沪深交易所A股、B股、存托凭证的证券交易佣金率将在原有基础上统一下调0.00146个百分点,北交所证券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本次佣金调整范围为公司内所有普通和信用资金账户。
中信建投表示,将在原A股、B股、北交所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基础上,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对应交易品种同比例下调佣金费率。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将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北交所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此外,中金公司发布的《关于调降投资者交易佣金的公告》、海通证券发布的《关于下调部分品种交易佣金的告知函》和财达证券发布《关于降低投资者交易佣金的告知函》,A股、B股佣金的下调幅度同样是“0.00146%”。华泰证券也发布公告称,为切实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自2023年8月28日起,华泰证券对沪深A股、B股及北交所交易客户同比例下调证券交易经手费。
助力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
加速券商财富管理转型
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表示确定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当日,沪深交所将A股交易、B股交易经手费标准由原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执行下浮30%优惠,即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