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青岛银行、南京银行、樟树农商银行、梁山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下调非柜面渠道交易限额。
各银行宣布调整限额的帐户有所不同。比如,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樟树农商银行、梁山农商银行等调整对像为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大多根据帐户的历史使用情况进行个性化调整。青岛银行调整对像为对公帐户。
调整后的各银行限额也有所不同。福建海峡银行表示,自调整之日起,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非柜面转帐限额为日累计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下同),月累计不超过10万元。青岛银行表示,该行部分个人帐户单日限额将调整为5000元以下。
*实施帐户限制,可以有效守护客户「钱袋子」*
对于此次调整用户帐户交易限额,多家银行表示,这是为了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防范资金遭受诈骗损失。同时也是为了落实个人银行帐户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丹表示,调整帐户交易限额是银行帐户防控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非柜面渠道大额交易较难确认客户真实交易意图,且客户一旦转帐成功较难追回,因此需要完善事中交易监测措施。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客户日常交易习惯,及时进行客户风险评估,对异常操作实施帐户限制,可以有效守护客户「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