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3日专讯》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日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到「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人行近期第二次提及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且表述由「支持和鼓励」变为「指导」。对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最新落地情况,《证券日报》引述11家上市的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或官方客服指出,多家银行称暂无具体落地方案,亦有个别银行透露「正在调研」,其中一家国有大行客服指出,尚未接到人银下发的文件通知,通知正式下发后会做相应调整。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表示,监管再次表态,意味著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将打破僵局,进入实操阶段。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则指出,「依法」是指存量房贷合同由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利率条款变更也应在指导意见之下由借贷双方依法协商达成,人行不会直接规定利率调整的对象和幅度;「有序」即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调整不会「一刀切」,可能主要针对利率明显偏高的部分存量房贷,可根据利率高低分别确定不同的下调幅度,也可以是阶段性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