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启动多家头部公司今起降费)
见证历史!在发展步入25年之际,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启动。
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近日,中国证监会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和投资者需求,制定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未来还将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
同时,监管层还发布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的配套措施,包括大力引入中长期资金、支持基金公司拓宽收入来源、降低基金公司运营成本等,酝酿已久的基金降费改革工作正式落地实施。
7月8日,易方达、华夏、南方、广发、富国、汇添富、中欧、兴证全球等主动权益保有量规模头部基金公司纷纷发布公告,对旗下管理费率高于1.2%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调降至1.2%,托管费率高于0.25%的调整到0.2%,上述事项将于7月10日起正式生效。
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将监管引导推动与行业主动作为相结合,拟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稳慎推进、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市情,与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费率制度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互相支撑、共同实现。
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境内外实践表明,浮动费率产品会放大公募基金行业的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不利于基金公司保持投资行为稳定性;对资本市场产生“助涨助跌”效应,加剧市场波动,对其大范围发展推广应当持审慎态度。固定费率模式既符合国际成熟市场惯例,也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特征较为契合,应当予以坚持。
——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在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前期,证监会已受理一批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近日,证监会又正式接收11只浮动费率产品募集申请,包括与基金规模挂钩、与基金业绩挂钩两类。
产品设计方面,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产品按照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时间分档收取管理费,投资者持有份额时间越长,支付的费用水平越低;与基金规模挂钩产品按照基金管理规模分档收取管理费,产品管理规模越大,适用的费用水平越低;与基金投资业绩挂钩产品按照基金业绩表现分档收取管理费,费率水平双向浮动,收益表现不达约定水平时,管理费水平适当向下浮动,收益表现超越约定基准时,管理费水平适当向上浮动。行业将在深入研究、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款、推出一款”的原则,研究推出更多类型浮动费率产品。
——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我国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相对较高、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较大,因此,先行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充分体现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人民性。即日起,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
不超过1.2%、0.2%;部分头部机构已公告旗下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降至1.2%、0.2%以下;其余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争取于2023年底前分别降至1.2%、0.2%以下。
——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应当客观看待证券公司研究服务为提高基金管理人投研服务能力、助力权益类基金发展发挥的作用。拟逐步规范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相关改革措施涉及修改相关法规,预计将于2023年底前完成。
——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长期以来,销售机构是推动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特别是权益类基金发展的重要力量。除直接收取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赎回费之外,销售机构还从基金管理费中收取一定比例尾随佣金,2022年,销售渠道相关费用占公募基金费用总额的比例约37%。将通过法规修改,统筹让利投资者和调动销售机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预计于2024年底前完成。
——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通过更为明晰、详实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推动行业机构归位尽责。修订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更醒目、简明、通俗形式披露基金产品综合费用;修订基金年度报告模板,分别列示基金公司管理费净收入与尾随佣金支出;强化基金公司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披露要求,全面反映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上述改革措施涉及修改相关法规,预计将于2023年底前完成。
发布费率改革配套措施
支持基金公司拓宽收入来源
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外,监管层还发布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的配套措施:
——大力引入中长期资金。加强跨部委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推动解决公募基金长期资金供给不足、投资稳定性不强、长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助力权益类基金发展,推动行业实现“总量提升、结构优化”。
——支持基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