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扶持下,近年银行等金融机构正不断加大面向高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科创金融蓬勃发展。
但与此同时,科创金融在发展过程同样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市场同质化低质量建设,信息不对称,项目退出渠道不够丰富与项目估值体系不够完善,也影响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科创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蒋展看来,要解决这些挑战,科创金融需要实现专业化、生态化与协同化运营,从而发挥各家金融机构优势,共同打造完善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她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科创产业的发展,不是大家一哄而上,进行低质量同质化建设;而科创金融的发展不是一味追逐热点主题,争相涌入确定性相对高的项目,导致两极分化,也不完全是各凭本事,单打独斗,更应该集合各家金融机构所长,实现更好的协同效应,共同解决科创金融发展过程的主要挑战,进一步提升资金配置效率,让更多科创企业从中受益。
“某种程度而言,这项工作对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显得意义重大。”她强调说。
各方需协力破解科创金融发展诸多挑战《21世纪》:在支持科创金融发展方面,欧美国家与中国有哪些差异?我国政府应如何优化政策措施,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蒋展:关于金融扶持科创企业发展,中国在政策举措制定方面已相当全面。无论是财税政策,还是招商引资举措等方面,欧美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国都有所借鉴实施,并且有些举措走在西方的前面。比如欧美国家既有政府的引导也有市场化资金来促进科创企业发展,近年中国央地各层面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发展迅速,也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同时与市场化VC/PE募资很多合作,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科创企业;再如欧美国家建立了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在过去几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除了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与北交所,各地政府还设立了股权交易中心,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各类平台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金融扶持科创企业发展措施上,不只是要大的改革和创新,也要对这些新的做法保持动态调整与优化,力争做到与时俱进。
举个例子,海外科技类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会涉及科创企业认股凭证的持有变现,但只有能帮助银行妥善“变现”科创企业的认股权证,这一种类型的投贷联动才能起到实际效果。目前在国内,银行在拓展投贷联动业务过程,在当前政策规定银行不能直接持有企业股权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变现科创企业的认股权证,就是需要不断优化和调整的痛点。同样能否像海外银行一样直接投资股权,也是需要不断去摸索并合理实践。
相关部门只有持续优化并打通瓶颈,才能为银行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21世纪》:近年众多银行都在设立专属的科技支行,他们若要更好地支持科创金融业态发展,还需做好哪些工作?
蒋展:第一,考核模式要相应调整,如果科技支行仍在按照传统信贷模式进行业务考核,比如总行更关注科技支行的贷款余额与贷款规模增速等,那科技支行在客户选择方面,还是会更聚焦大型科创企业,无形间“弱化”对科创型初创企业的信贷支持。
此外,科技支行的信贷不良率考核和追责机制没有突破,也会倒逼业务团队更侧重向成熟期科创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弱化”对处于孵化期、成长期的中小型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
要改变这种局面,银行首先要在机制层面做出改变,比如科技支行要建立新的考核机制以加大面向中小科创企业的信贷投放。
第二,能力建设需要加强。科技支行对中小型科创企业的信贷审批,不能像传统信贷,过分依赖抵押物,尤其是不动产质押等,更要关注企业的技术优势与市场发展前景。这就需要有信贷团队能够比较准确地判断科创企业的技术优势、创始团队的能力、产业发展的趋势、商业化和市场发展空间,还要能作出长期的成长性与短期安全性的权衡,从而在合适的时间节点提供合适的信贷资金支持。
《21世纪》:近年各地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发起政府引导基金,为科创企业注入更多的股权投资资金。目前政府引导基金还需在哪些方面下功夫,助力科创金融更好发展?
蒋展:第一合理设置考核机制,更有效引导对早期项目的支持:部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在投资项目选择方面,由于考虑财政出资安全性与保值增值,会倾向将大部分资金直接投向处于确定性比较高的大型科创企业或是配置给有类似偏好的PE基金,对于处于孵化期或早期的小微型科创项目,由于投资风险相对较高,投资决策会相对谨慎。
这背后,与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机制也有着密切关系。比如有些地方政府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要求相当高,包括投入资金的安全性、能在较短时间创造更高的年化收益、项目投资失败比例需控制在较低水准等,此举都导致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只能将更多资金投向确定性高的项目或相同偏好的PE基金,导致众多中小科创企业难以得到政府资金的扶持。而引导基金的使命应该就是在早期的扶持,承担市场不愿意承担的风险。所以对于PE/VC的考核和对引导基金相关责任人的考核都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