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沪记者林雯婕5日上海专电》近期有市民在上海市政府官网「市委领导信箱」页面留言称,多孩家庭购置改善型住房目前需要按照二套房利率来计算贷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在如今市场情况下,置换房屋的压力非常大,建议政府对多孩家庭可在贷款上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比如置换房屋仍按首套房利率来计算。
对此,人行上海总部就此回应称,如已利用信贷资金购有一套房产,在上海再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根据上海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规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统筹研究针对特殊群体、特殊区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人民银行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配合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