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将提升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控制能力作为重要监管目标之一。
今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明确,研究人身险公司、信托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管评级,健全评价维度,综合衡量风险水平。加强评级结果运用,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日,银保监会在《关于2022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指出,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评估体系。修订发布《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标准》,强化定量指标与定性监管相结合,提高风险综合评级制度科学性。每季度对公司风险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级、通报、约谈、整改”的闭环工作机制。
持续加强穿透式监管
银保监会持续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包括持续加强行业偿付能力风险监测。
近年来,银保监会对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等各类主体陆续颁布及实施的多个重量级文件,均体现出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监管原则。例如,银保监会修订发布的20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且),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通过全面实施穿透监管,提高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的资本要求,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通过修订完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计量标准,全面校准各项风险因子,提高了监管指标的风险敏感性和有效性。通过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新增资本规划要求等,促进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上述《通报》显示,银保监会持续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包括持续加强行业偿付能力风险监测。全年召开四次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季度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指导协同各银保监局做实偿付能力风险监测工作,不断加强偿付能力分析预警能力;启动2022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工作(注:简称SARMRA评估)。组织对70家保险公司开展现场评估,推动公司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
4月12日,银保监会发文称,2022年SARMRA评估反映出部分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简单照搬监管规定,未能结合自身情况‘因地制宜’;董事长、总经理对风险管理不够重视,风控部门人员不足;非标资产穿透管理薄弱,实质性穿透不到位;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不到位,风险管理工具运用能力不强。”银保监会在文件中进一步称。
另一个衡量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风险大小的重要工具——风险综合评级,亦有最新变化。
根据《通报》,截至2022年末,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风险小的A类公司49家,风险较小的B类公司104家;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即中风险公司)16家;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即高风险公司)11家。对比2021年末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可以看到,2022年末,风险小的A类公司减少了42家,风险较小的B类公司增加29家。C、D类评级的保险公司数量亦有所增加,其中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增加7家,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数量增加8家。
银保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保险业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保险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此外,银保监会2022年对2家保险公司开展财会专项检查,对22家保险公司开展财会或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对4家保险公司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强化监管刚性约束,夯实风险监测数据基础。
防范化解重点公司风险
从“偿二代”二期风险综合评级运行情况来看,评级结果较一期总体下沉,进一步精准揭示了个体公司的风险变动。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披露,截至5月9日,已有174家保险公司(78家人身险公司、82家财产险公司、14家再保险公司)披露了最新2023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中,42家人身险公司、55家财产险公司、8家再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下降,占比约六成。
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须同时符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三项指标,才是偿付能力达标。在风险综合评级方面,除个别公司未披露风险综合评级外,共有16家险企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为C或D。
多家风险综合评级为C的险企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解释称,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根据整改要求,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有关工作,2023年已召开多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并取得实质进展。
一家中型财险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对记者分析表示,从“偿二代”二期风险综合评级运行情况来看,评级结果较一期总体下沉,进一步精准揭示了个体公司的风险变动。二期评级结果为分类监管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依据,倒逼保险公司转变风险管理思路与模式,提升管理质效。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明确,防范化解重点公司风险。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和出现偿付能力风险苗头的公司,银保监会及时采取监管约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