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7日专讯》中证监发布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五个项目包括,制定《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退市管理办法》;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值得注意,这已经是中证监连续第八年提出要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而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立法工作中并无私募相关内容,这意味著比《私募办法》层级更高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将继续难产。
在期货和衍生品方面,中证监提出,年内力争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3年中证监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订工作。